姓名:胡佐颂
职务: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主要分工:协助区长管理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武装、安全生产、发展改革、物价、应急管理、区长热线、政府法制、信访、统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两型社会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编办。联系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赫山管理部、国家统计局赫山调查队。联系驻赫军事机构。完成区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简历:
胡佐颂,男,汉族,安化县人,1971年1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其主要工作简历:1989.07-1992.03 安化县古楼乡政府干部;1992.03-1997.04 安化县古楼乡副乡长、党委委员;1997.04-1998.10 安化县南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8.10-2001.12 安化县平口镇副镇长;2001.12-2005.06 安化县平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5.06-2006.06 安化县平口镇党委书记、镇长;2006.06-2010.08 大通湖区委委员、党群部部长;2010.08-2016.08 赫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08-2017.05 赫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2017.05- 赫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