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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项目报审须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7-12 00:00:00 信息来源:赫山区
1、到消防队领取并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报审应必备下列资料:
(1)规划部门核准发放的循环表及循环图;
(2)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和应设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消防设计专篇;
(3)总平面位置图、平、立、剖图;
(4)消防设施平面位置图、灭火器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与防火设计有关的采暖通风、防排烟、防爆、变配电设计图及说明;
(6)审核中应报涉及的其它图纸资料及说明;
(7)重点工程或需要提前申请办理基础工程提前开工的项目,应提供规划部门认可的总平面布局、消防设计专篇及书面申请报告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