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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建所需资料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7-12 00:00:00 信息来源:赫山区
工程报建所需资料(需要向建设局提供)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及红线图(核原件留复印件);
3、规划总平面图(原件);
4、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装订成册的全套图纸一套和建施图纸一套,加盖审图专用章);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及审图报告(核原件留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联系)单(核原件留复印件);
7、 施工合同(原件);
8、园区非工业项目须提交三项费收据及审批表(核原件留复印件);
9、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政府批文(核原件留复印件);
10、修建防空地下室免交易地统建费的须提供:①防空地下室施工图,②省人防办施工图审查意见,③市人防办同意办理人防报建的通知(原件);
11、享受减免政策或优惠政策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