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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管理程序及必备资料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7-12 00:00:00 信息来源:赫山区

一、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管理程序及必备资料 (向建设局提供)

(一)、受理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及必备资料:

1、现场踏勘确定位置;

2、申请报告;

3、提供现状地形图;

4、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地块的详细规划平面图、立面图。

(二)、受理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及必备资料:

1、受理踏勘;

2、建设用地申请表(领取);

3、政府批文或发改委立项文件(政府投资项目);

4、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即例会纪要);

5、环保部门意见(仅限三类工业用地);

6、有关部门意见如消防部门(危及公共安全的项目);

7、用地协议书。

(三)、受理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及必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领取);

2、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红线图(核原件,留复印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3、建筑施工图(基础、平、立、剖面图);

4、规划放样,填发放样记录表;

5、验收(提供质量安全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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