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健全和实行首问负责、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

经济发展

       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监察。

民生改善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政府建设

       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