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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登记

作者: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15-09-07 21:00:40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一、新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一)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立户申请表》  2、《工商登记执照》或《批准成立信息》等有效证件;  3、《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的人员、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等情况  (二)办理程序  1、单位将以上资料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经审合格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表》; 3、单位按照登记表要求,准确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编制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编码,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参保登记  (一)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到代收代缴窗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时需持以下材料:1、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与原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时,需填报并提供以下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必须为城镇居民);4、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开具的就业证明;5、黑白光面照片1寸1张。  (三)个体工商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时,需填报并提供以下材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保险登记表》;4、黑白光面照片1寸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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